天津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启动了生活困难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对零就业、单亲、低保等困难家庭中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综合运用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予以托底安置。
这些政策具体包括: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领取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的,给予自谋职业补助金支持;对被服务型企业吸纳的,给予一年的岗位补贴和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被非服务型企业吸纳的,给予一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本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